明年1月營收可延期公告!因應春節 延至2/14 

▲明年1月營收公告延期。(圖/記者陳依旻攝)

▲明年1月營收公告延期。(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因應明(2021)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金管會將於近日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明年1月份營運情形之公告申報期限至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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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5條及金管會2018年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並申報之營運情形是指合併營業收入額、為他人背書及保證的金額、資金貸與餘額、從事衍生性商品的交易情形。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2022年春節假期是1月29日到2月6日,若比照過去經驗,等於各公司財報會計人員作業時間只有4天,因此,決議多給一些時間,包括金控公司的自結獲利、期限也同步延後到2月14日。

蔡麗玲指出,這是金管會第2次因為農春節延後營收及獲利的公告期限,上次延後是2019年農曆春節,當時春節期間是2月2日到10日,當年延後至2月15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