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NFT那麼神?陳冲:在台灣發生屢約糾紛恐難善了

▲▼葡萄酒,紅酒。(圖/CFP)

▲陳冲說,紅酒先前有「紅酒指數」傳說是領先股市的指標,現在又參一咖NFT;相較之下,台灣「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前瞻性要加強,否則Digital Economy層出不窮的問題難善了。(圖/CFP)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談到最近最夯的NFT議題,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說,最近連紅酒也有NFT,到底是炒作,還是真的那麼獨特?目前法律上一時難有定論。但他說,如果短期內發生履約糾紛,或NFT沒有預期獨特性(非同質化),恐難善了,因為台灣連加密幣「日常業務」的主管機關都催生困難,NFT更難擺平。面對Digital Economy層出不窮的問題,「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前瞻性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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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指出,13年前(2009年)「紅酒指數」曾名噪一時,該指數結合倫敦交易所100支/500支紅酒交易的熱度,也代表有錢人的思維模式與動態,常先市場跌而跌,也先市場漲而漲,被傳為是另類「領先指標」,成為一時趣談。沒想到13年後,NFT課題又繞回紅酒身上。

陳冲分析,原創性商品的NFT也就罷了,非藝術品的紅酒也來NFT,有點湊熱鬧,但法律性質也實在難以界定。

「其實NFT是Non-Fungible Token的縮寫,國人多譯為『非同質化代幣』,和代替物/同質化(Fungible goods)是反義,米、酒都是替代物,也因此才會有紅酒指數。」陳冲說。

他解釋,替代性(同質)或獨特性(非同質),其實是一種相對的說法。例如,承諾給付十瓶紅酒,是代替物;承諾給付十瓶2000年的Latour紅酒,仍是代替物;但承諾給付十瓶1982年的Latour,則因稀少性,就會凸顯給付的獨特性,至少在計算紅酒指數時,會因已出廠25年以上的因素而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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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果全球只剩三瓶的罕見紅酒,可能就是「不可替代的代替物」,也就是「非同質化的同質物」,法律效果將截然不同,倘若再結合其他元素,例如一個多月前(2021/12/15)有人利用美國RM葡萄酒結合法國L陶瓷廠限量發行,給以編號,並轉換成NFT,就是替代性華麗轉身為獨特性的例子。

他指出,目前實務上的NFT,是利用區塊鏈的技術,將數位資產上鏈後產生Token(代幣),使代替物具有不可替代性,固然常見在藝術品,但運動、音樂的應用也多,國內還有人用在雞肉飯、布袋戲上,有如雨後春筍,甚至引發炒作的話題。

陳冲說:「嚴格說來,多數NFT,是將同質化商品(代替物)非同質化,讓NFT成為表彰特定物或權利的工具;或是將創作的作品轉為NFT,或是藉NFT取得冠名權,漪歟盛哉,自然在法律上一時難有定論。但如果在短期內發生履約糾紛,或是發現NFT沒有預期的獨特性(非同質化),要如何善了?目前台灣連加密幣「日常業務」的主管機關都擺不平,屆時發生NFT問題,真的只好請行政院自行了斷,還是要把院長也NFT化?」

他解釋,紅酒指數是市場集體行為的產物,但紅酒NFT是少數議價或喊價的結果,後者已有人顧慮有洗錢問題。對Digital Economy層出不窮的問題,立委應該要注意到我們的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前瞻性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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