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上路滿2年沒人申請! 金管會擬3大放寬

▲富邦人壽獲准試辦視訊投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STO上路滿2年沒人申請,金管會擬3大放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證券型虛擬通貨發行(STO)管理辦法施行剛好滿2年,但都沒有業者申請!金管會今(20)日宣布對STO制度再作3項鬆綁,其中,包含開放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可投資募資金額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的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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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今日表示,為提升平台業者業務量能,擬再放寬「第二檔 STO 受理時間」等3項STO的相關規範;我國STO制度是在證券交易法架構下進行規劃,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為新台幣3,000萬元(含)以下案件,就可豁免證券交易法申報生效規定,並應依櫃買中心訂定STO管理辦法辦理,但若募資金額超過3,000萬元案件則應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

郭佳君指出,3,000萬元以下的STO目前限專業投資人才可投資,業者大多建議希望開放一般自然人,但金管會評估這種商品相對複雜、籌資風險較高,國際間也多是以專業投資人為主,所以決定仍不開放一般散戶投資;業者指出,現行3,000萬元以下的STO交易要採「議價」方式,建議可用「競價」,但郭佳君表示,因法規限定競價要由證券交易所來進行才可行,所以也無法開放。

郭佳君也表示,金管會經過請櫃買中心蒐集國際間實務發展現況及瞭解業者意見後,在不牴觸STO監理框架的原則下,擬調整STO三項相關規範,如下:

一,修正STO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商在無重大違反STO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下,單一平台受理首檔STO交易後方能再接受第2檔以上STO,此間隔期間將由原定的1年縮短為6個月,另外,將原單一平台募資上限由1億元提高至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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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放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募資金額3,000萬元(含)以下的STO,金管會將修正相關函令,並請櫃買中心修正STO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三、STO屬結合金融科技的新興募資模式,其效益、風險與影響情形尚需觀察,未來金管會仍將以兼顧金融穩定和金融創新的思考,循序漸進在發展過程中尋求調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