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人交易須股東會通過! 今年6月適用

▲富邦人壽獲准試辦視訊投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未來關係人交易須股東會通過才可放行,新制今年6月適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加強對關係人交易管理祭出新制,今年6月股東會適用!未來公開發行公司關係人交易若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應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才可行,若違規,最重將被罰480萬元罰金,如果是非常規交易恐涉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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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管會統計,2020年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公告的關係人交易案共1,554筆,交易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10%者約36筆。

金管會官員指出,關係人交易情況像是股權、不動產、租賃買賣等,因涉及少數股東權益,希望把相關資訊揭露、交由股東會做監督,由股東會確認交易價格合理且不會損害到股東權益,未來若有公開發行公司違規,罰金24萬起跳,最高恐罰到480萬,若是非常規交易,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依現行規定,公司和關係人交易只需董事會同意就可以,不過,金管會晚間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準則」,其中,公開發行公司跟關係人交易總額,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時,公司得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才可行,比現行機制多了一道股東會程序,但如果是跟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子公司彼此間的交易,免送股東會決議。

金管會採取以下漸進式的方式進行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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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證交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2022年第1季發布「關係人交易指引」,提供公司瞭解各類型關係人交易相關規範重點及全貌。

其次,按本次修正草案已規定公司重大關係人資產交易應提股東會同意,金管會近期將進一步參考國際規範,就進銷貨或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等其他類型關係人交易,提交股東會報告或同意之可行性,以及強化提報股東會之相關資訊揭露等事項,請證交所委託專家於2022年第2季完成研究,並預計分別於2022年第3季及第4季配合研修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後續將於2023到2024年研議調整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