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曝SOGO案「不可閱卷宗」! 喊告開發金董座、公平會主委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SOGO案」遭爆背後有更大的官商勾結,是台灣史上最大的舞弊案,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今(17)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背後有驚天動地的內幕,就在手中的那份「不可閱卷宗」,將對承辦人,以及牽涉到的人開告,對象不排除是現任公平會主委李鎂(時任商業司司長)、開發金董事長張家祝(時任經濟部部長)。

▲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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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指出「我做了一件蠢事,就是跟立委做了一件不好的事」,但他是「迫於無奈!」,此案背後有非常龐大,且存在於台灣20多年的「官商勾結」,歷任3個總統任期,關鍵都在「不可閱卷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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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表示,此案「官商勾結」歷任3個總統任期,在2013年經濟部按照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決定將太流的公司登記,回復為「資本總額40億1千萬元,負責人:李恆隆」,但這份當時擔任經濟部長張家祝都已經核准的公文,卻在10天後被科長的函文推翻,並將公司負責人變為徐旭東,後續經濟部甚至同意遠東集團各項公司變更登記。

▲李恆隆曝不可閱卷宗。(點圖放大/記者陳依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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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270號判決,法院認定因偽造的會議記錄所衍生的公司商業登記應屬無效,要求經濟部必須將太流公司的公示登記資料回復。

所以,經濟部在5月27日召開一場「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270號判決後續執行專案小組暨諮詢會議」,作成4點結論並寫成公文。

李恆隆說,該公文經過承辦人、科長、商業司副司長、司長、經濟部2位次長卓士昭、梁國新簽核,最後由經濟部長張家祝在6月6日簽示「如擬」,原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了,但事情急轉直下,6月17日經濟部商業司承辦人和科長逾權變更登記,自己扮成專案小組,否決他對行政程序法的適用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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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說,隔天,又跳過法規會,由商業司長代為決行,並火速核可由遠東集團所為的太流及太百公司的11項變更登記申請,而經濟部次長和部長也順水推舟配合簽字核可,就這樣太流公司登記負責人突然換成徐旭東,而且,所有提醒法律爭議的附註法院判決資料也全都消失不見了,更奇怪的是,經濟部將這些資料列為「不可閱」。

李恆隆直言,一個經濟部長的裁示居然沒有人執行,反倒是科長自己的法律見解凌駕整個專家組成的專案會議「非常荒唐」,後面整個經濟部居然也跟著同意遠東集團的變更公司登記作法,這不是集體舞弊,什麼才是集體舞弊,籲請蔡政府蔡總統蘇院長應該調查清楚,為何會有過去官員護航財團的情事發生。

台北地院近日密集審理前年爆發立委集體收賄的「Sogo案」。李恆隆昨日出庭前放話自己是輸給「藍綠通吃、專門偷人家東西的財團」,且全案背後還有更大更駭人聽聞的官商勾結,並在庭上主張請求法院調查行賄罪的背景動機以及目的,以證明全案其實是驚天動地、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舞弊案,絕非只有600萬、幾千萬就能擺平的,甚至還有不可閱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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