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5上班族離職原因不敢說 逾六成提離職後曾被公司刁難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對於農曆年後想換工作,向老東家表達離職想法的「最佳時間點」,究竟該如何決定呢?根據yes123求職網的調查顯示,大部分的人仍舊採取較保守的方式:有44.4%還是選擇「新工作有著落之後」;36.7%選擇「開始找新工作之後,到新工作有著落之前」;不過剩下18.9%卻選擇「開始找新工作之前」,代表這群人有當「裸辭族」的勇氣。

另外,從這次的調查更發現,可能不知道如何開口,甚至擔心壓力大,結果有75.2%的上班族透露,其實並「不會」老實跟主管、老闆,說出內心真正離職的理由。有70.8%以「職涯規劃」,當作表面上的離職原因;56.6%則拿「家庭因素」當成擋箭牌;37.7%的理由是「有進修深造計畫」;33.9%的理由為「身心健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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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六成上班族表示,自己提離職後曾被公司刁難。(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而提出離職後有有些企業卻會採取「軟硬兼施」的態度:一方面有留人動作,另一方面卻給予壓力。從yes123求職網的調查發現,在提出離職後,有高達62.2%的人表示,「曾經遇過」來自公司方面的刁難,有些已找不到人、交接未完成、工作量突然暴增等情況來刁難。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建議上班族,「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完美離職是一門學問,更是一種藝術,避免辭職後衍生糾紛,或者在同業間留下所謂的「壞名聲」,正式離開公司前,要保持「不卑不亢」的應對方式:繼續堅持正面的工作態度到最後,並且確實完成交接和離職手續,同時確保勞工權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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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斌更表示,畢竟同行間常常會有「Reference Check」,也就是所謂的「履歷查核」,特別針對要應徵重要職務的人,新東家的人事部門,不排除會向老東家「打探」消息,例如該應徵者先前的工作能力與處事態度,或者曾有過違規並造成企業損失的「黑歷史」。

楊宗斌也指出,過年後將離職的上班族,除了需要把職掌的工作進行交接外,依勞基法規定,還要有「事前預告」的時間,而且是隨著年資深淺有所不同,其規定如下: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