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日全台大停電,不少人因此無法正常工作。(圖/記者黃孟珍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全台3日上午傳出大停電,導致不少事業單位也紛紛工作停擺,雖然目前電力已逐步恢復中,不過卻傳出有老闆要扣除停電當下一小時的薪資,對此,勞動部也表示,若是公司要求勞工在停電當下仍處於待命中,雇主必須依法給薪,若雇主在事後扣薪,則違反《勞基法》第22條,最重可開罰1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先前也曾發過函釋指出,「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不過,今天的全台大停電事故就有傳出雇主遇扣薪的消息,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今日的停電事件是因為台電所引起的,若雇主因停電也不知何時復電,當下宣布讓員工回家休息,則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因此當時薪資發給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但如果當下僱主要求勞工待命,則薪資仍應發給。
黃維琛也說,但假設停電原因是因為雇主本身設備問題所致,則可視為事業單位營業風險,雇主仍需要給薪。
最後,黃維琛也提醒,如果勞工有遇到相關的勞資糾紛,可找當地地方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