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完卡不簽名!中年男嗆「是我的權利」鬧到主管道歉 網授1招反制

▲▼▲▼塑膠貨幣、信用卡、提款卡(圖/資料照)

▲刷信用卡可以不簽名?(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透過信用卡消費時,多數人不會質疑刷完要簽名這件事,不過就有名在賣場工作的網友表示,日前有位中年男子堅持「不簽名」,還說簽不簽是個人權利,最終鬧到主管出面道歉;對此,他就納悶簽帳單真的可以選擇要不要簽?貼文引發討論,底下網友則祭出1招反制這種客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貼文,提到他目前在大賣場工作,日前有位中年男子要用信用卡付錢,但卻堅持不在簽帳單上簽名,過程中,對方不斷飆罵他的同事,說他們都不懂法律,「說簽不簽是他個人的權利」,最後,更是鬧到主管都出面道歉了。

對此,原PO怎麼想都想不通,簽帳單真的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簽嗎?如果不簽的話,萬一發生盜刷情形該由誰負責呢?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如果客人不願簽名,那店家也有權不賣,「在辦卡的申請書上都有載明,甚至連背面沒簽名都可拒絕交易」、「他不要簽就不要簽啊,東西收起來」、「直接取消結帳,收回東西就好了,賣不賣也是店家權利,不然付現啊」、「不簽就刷退,沒甚麼好講的」、「不簽就不要給商品啊」。

還有專業網友回應,「都叫簽單當然要簽名啊~就算你拿黑卡也一樣要簽名,他如果賴帳說沒這筆交易,收單銀行會要求店家調簽單,店家拿不出來店家就要賠」、「不簽銀行一樣會入帳,不過如果真是盜刷,銀行可能會要求賠償(店家自行吸收成本)」。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年男子堅持不簽名,讓原PO頓時看傻。(示意圖/取自Pixabay)

針對刷卡簽名,金管會指出,「國內免簽名交易之單筆最高金額不得超逾新台幣3000元」。另依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0條規定,發卡機構辦理申請信用卡作業時,應該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告知申請人信用卡的使用方式,並以顯著文字揭露「持卡人於國內原須以簽名方式結帳之交易,倘消費金額於新台幣3000元以下者,部分美食街、電影院、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得以免簽名方式結帳。」

換言之,原則上只要消費金額超過3000元都一定要簽名。原PO事後也在留言處補充說明,「我們的簽帳單是設計為超過指定金額就要簽名的,那位先生就是已經超過了,我們的簽帳單沒超過金額上面會寫免簽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本站曾報導《信用卡「簽名欄空白」會出事!老手曝超慘下場:被盜刷自己認賠》,如果信用卡背後的簽名欄位留白,除了店家可以拒刷外,該卡被冒用盜刷的機會還可能會大幅提升,因為商家無法核對信用卡背面的簽名和簽帳單上的簽名是否一致。

您可能感興趣...

►不是看回饋!信用卡「有1條件」一定申辦 網認了:很多人收吧

►拿中獎發票換錢!行員一愣:這張是1000萬的 他內心暗爽下秒卻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