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1019:23:26
發言人 曹雪芳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2000#203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10
2.公司名稱:弘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第一案: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配之除息基準日案
第二案:訂定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辦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