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要注意! 勞保局公布積欠保費職業工會名單、將暫拒給付

▲▼勞保,勞工保險局,勞保局,勞保條例,老年給付,職災保險,年金改革,勞保基金,勞保年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保局公布最新積欠保費職業工會名單。(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投保職業工會的勞工要注意!勞保局公布最新欠繳保費的職業工會名單,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11年3月15日共計有1家職業工會積欠保險費,將會針對該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並通知轄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欠費工會改善,若工會的欠費是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勞保局呼籲,請工會所屬理、監事及會員,督促工會儘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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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勞保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對所屬會員的權益影響至鉅。本次積欠保費的職業工會為「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

但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例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後發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爾後保障權益之需。工會理、監事也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其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