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出勤薪資怎麼算? 勞部:清明節當天出勤須給雙倍薪

▲▼勞動部說明清明連假出勤薪資該如何計算。(圖/勞動部粉專)

▲勞動部說明清明連假出勤薪資該如何計算。(圖/勞動部粉專)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清明連假即將到來,這次的連假共有4天,但還是有部分勞工必須要在連假期間出勤工作,對此,勞動部也說明清明連假出勤的薪資該怎麼計算,讓勞工能掌握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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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今年的4月4日兒童節及4月5日清明節為國定假日,因此應該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但如果經過勞資雙方協議後,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再加給1倍工資,但如果假設出勤超過8小時,就必須依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另外,4月2日為休息日若雇主如果需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4月3日則是屬於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必要讓勞工出勤,除了加發一日工資,還需事後補假。

勞動部也補充,以上適用於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如果雇主未依規定辦理,將可依勞基法規定,依法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並會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名稱及雇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