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遇到雇主歧視只能吞? 專家:可舉證申訴、最高可罰150萬

▲▼面試,面試官。(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面試時遭遇到歧視,可蒐證向地方所屬勞工機關提起申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遭受職場歧視該怎麼辦?近日就有1名求職者表示自己在面試的時候遭受到面試官的歧視,該面試官竟直接當場對他的身材評論起來,並且表示如果能減肥成功就立刻錄取,令該名求職者當場感到非常憤怒。但其實面試時如果有出現歧視狀況是違法的,可依法裁罰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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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人力銀行旗下的104職涯診所提供求職者可上網交流求職或是面試心得,近日就出現一名女性求職者表示,自己去面試行銷工作時遇到一個奇葩老闆,一走進辦公室自我介紹完後,才談沒兩句,就開始討論求職者的身材。「說什麼我的臉看起來漂漂亮亮,就只差身材比較肉,如果能再瘦5公斤就真的完美了。」

這一番評論已經令求職者感到不舒服,甚至很生氣了,試圖想把話題拉會面試上,但這名老闆還一直勸她減肥,最後還說出「如果答應到職第一個月就減肥瘦3公斤,現在就直接錄取,還幫加薪5千」,最後這名求職者只能找藉口離開,但還是覺得非常生氣,並覺得難道求職者只能這樣白白被歧視或羞辱嗎?遇到這種狀況無法反擊嗎?

對此,104人力銀行就表示,但其實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若是有雇主違法,勞工可進行蒐證,如試發當時的相關書證、物證(錄音、錄影)與人證等資料,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提起申訴。若違法屬實將可依法向雇主開罰30-15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