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報告反映在台移工遭不當剝削 勞動部出面回應

▲▼大潭電廠,移工,勞工,營造業,工地。(圖/記者余弦妙攝)

▲2021年美國人權報告反映出臺灣移工人權問題。(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根據美國國務院2021年人權報告指出,多數移工透過仲介公司媒合來臺,因背負高額仲介費而面臨剝削,遭受不當待遇也不敢申訴,外籍漁工面臨勞動環境尤其惡劣,以及疫情期間限制移工行動自由與國人不同等情形。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回應,為保障移工權益,已推動各項權益保障措施,且疫情期間已訂定移工防疫指引,移工與國人的防疫規範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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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署表示,依據我國現行法規,招聘移工過程中之登記費及介紹費應由我國雇主負擔,且已明文禁止國內仲介公司向移工收取仲介費,至於移工來臺前的出國機票費、訓練費、健檢費、護照費、簽證費及支付給外國仲介機構仲介費用等,屬於移工出國工作必要費用,其收費標準由各移工來源國所律定管理。為減輕移工負擔,勞動部已向各來源國建議國外仲介費用以移工1個月薪資為限,並持續透過雙邊會議管道,籲請來源國落實移工海外負擔減輕。

另外,發展署說明,雇主引進移工後應辦理入國通報,以利地方政府進行訪視,以確保移工聘僱狀況。移工如有遭受不當對待,可撥打1955專線提出申訴,將立即派案至地方政府進行查處,如雇主或仲介公司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情事者,將依法處罰鍰、廢止聘僱許可,或處以仲介公司停業、廢止許可證。

根據統計,110年受理諮詢及申訴話務量,總計25萬4,617通,其中諮詢服務案件計22萬9,506件、一般及緊急申訴服務案件計2萬5,111件,其中移工透過該專線協助追回雇主積欠及仲介超收費用案件數計3,761件。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為因應國內疫情需求,勞動部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簡稱移工防疫指引),協助雇主、仲介公司或移工瞭解相關防疫事項。依據移工防疫指引規範,已明定雇主或仲介公司不得禁止移工放假或外出,若是移工有群聚感染風險並受匡列或隔離情形,應協助移工購買日常所需用品。發展署再次呼籲,雇主、仲介公司或移工應確實遵守移工防疫指引規範,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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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提升外籍漁工權益,勞動部已委託專家學者,推動國內相關法規與ILO C188公約比較研究,期盼透過法規檢視,掌握現行法規不足之處,並逐步改善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