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防疫保單」傳4到6月不算數 金管會3點聲明闢謠

▲▼行人,路人,口罩,流感,防疫,小朋友,小孩,兒童,家長,親子,假日,休憩,兒童安全,散步,出遊。(圖/記者李毓康攝)

▲「防疫保單」驚傳4到6月。(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我國疫情升溫,確診人數居高不下,「防疫保單」最近都停售,引發人心惶惶,讓產險業者覺得更離譜的是,居然傳出4到6月間的保單不算數,更離譜地是,5、6月時間還沒到,商品還沒推出也還沒有人保,「是要怎麼不算數?」,業者直言根本亂講一通。對此,金管會發佈3點聲明,保單已成立且已繳費,「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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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說明,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第二,產險公司防疫保險商品,均為1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之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第三,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之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之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之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有一家業者表示,已經核保通過且繳費完成,應該就不會不算數。若是因為投保多張等因素,可能收件後核保未過,或者是未完成投保手續等狀況,因為未完成投保手續,當然就不算數,「5、6月應該是指續保,原則應該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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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產險業者則指出,保戶的權益都會顧,不可能損及既有保戶權益,但如果公司有新商品推出,就會給續保客戶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