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未投保「強制險」肇事罰則拉高! 最重恐罰3.2萬

▲補助電動二輪車等改善空氣污染措施有成,宜蘭連4年獲最佳空氣品質改善特優。(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恐要投保強制險。(資料照/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恐要投保強制險!立法院財委會今(28)日審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立委提出應要求目前無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強制險,不僅如此,未投保的肇事汽車罰鍰須拉高,從原本的6,000元至3萬元拉高到9,000元至3.2萬元,審查結果將交給黨團協商,並提報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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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為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且最大行駛速率25km/h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

過去汽機車全部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立委認為未來微型電動二輪車也應被納管,且未投保出事,特補基金也要賠償。

另外,立委林楚茵提出,應拉高未納保卻肇事的汽車之罰則,從現行6,000至3萬元拉高至9,000至3,2000元,並要求金管會要針對微型二輪電動車納保後特補基金財務狀況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

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與否一事,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指出,已上路的有65萬輛,過去全部沒納管、現在給二年緩衝期讓車主自己來領牌登記,若特補基金全部賠付會有一個問題,假設10%車主有投保,而90%沒有,那發生事故時,10%的部分需負擔90%的損害,保費恐增加10倍,不僅不公平,還會讓原本想投保的人不想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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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未投保還肇事的為型電動二輪車須用特補基金賠償,施瓊華強調,這是不公平的,因為車主會認為「我不投保也有人幫我彌補損失」,在推動上,可能會造成反效果,且也不適合用政府預算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