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公頃國有地供環團認養! 荒野協會:透過國產署是頭一遭

▲國產署。(圖/記者吳佳穎攝)

▲國產署1,490公頃「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供環保團體認養簽約。(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一隻黑面琵鷺要算多少錢?」國產署說,促進環境保護、黑面琵鷺都是無法量化的價值,今(29)日舉辦1,490公頃「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供環保團體認養簽約。這次認養兩處國有土地的荒野保護協會說,這是頭一次透過國產署來認養土地,很開心國產署對環境有興趣、與民間合作。國產署署長曾國基表示,傳統觀念都認為國產署只做國有地開發,事實上「活化國家資產、增進資產價值」,其中環境的價值,國產署也相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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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國產署經管新竹、嘉義、臺南地區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環保團體認養,認養面積高達1,490餘公頃,今(29)日在財政部與7個環保團體舉辦簽約儀式,包括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新竹及臺南地區2處國有土地。儀式由財政部政務次長莊翠雲與該署署長曾國基共同見證,

曾國基說,國有土地占台灣63%,這些國有地有些在山之巔、海之側,可能大家來看,會覺得是不毛之地,但是對於保護、保育團體,它是一個生態敏感、也可能是生態價值最高的地方。國產署的同仁大都是學地政,大家對於保育非專業,於是就發想,透過機制、公私協力。國家提供土地、民間出專業力量,促成這次認養模式。

他表示,從消極面看,這些環境團體也可以協助國產署做土地現場的廵管,但對保育團體而言,他們也多了在環境保護保育過程中,一個可以操作的基地、實踐他們理想的場域。透過公私協力,創造多贏。這也是國產署改變也受惠荒野協會環境信託的做法。

國產署表示,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於處分、利用前地方政府或民眾可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申請以受託管理或認養方式施以綠美化,績效顯著;截至目前,綠美化面積已達492.36公頃,相當19座大安森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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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推廣自然環境保護的共識下,國產署考量邊際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宜以促進環境永續發展為主要目標,並兼顧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108年1月30日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針對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具豐富生態資源的國有邊際土地,積極推動媒合環保團體認養。

110年2月17日再次檢討修正該原則,增列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供環保團體申請認養,以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兼顧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衡平。

國產署說,推動認養機制以來,主動篩選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相關環保團體評估認養,之前已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及社團法人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簽訂認養契約3案,認養面積約453公頃。

這次大躍進,一次簽約8案,包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新竹田寮山區國有土地(約8公頃)、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認養嘉義布袋鹽田國有土地(約252公頃),及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南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6個環保團體以聯盟形式分別認養臺南將軍及七股鹽灘國有土地(約1,23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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