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2年請求權」不受降級影響 一次搞懂3大權益!

▲兆豐保險。(圖/記者陳依旻攝)

▲防疫險「2年請求權」不受降級影響。(示意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防疫保單雖然有2年請求權,但指揮中心擬於7月降級,引發民眾擔憂屆時恐壓低理賠金額,因此,確診者需趕在6月底前拿到證明書。不過,金管會今天強調,當理賠事故已發生、條件也成就,就不受時間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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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政策持續改變,金管會今(12)日針對目前保護最關心的3大QA進行解答:

Q1:保單雖有2年請求權時效,但醫院是不是不能回溯做診斷?
A:民眾確診或進行治療,醫療院所均有相關紀錄或資料。

Q2:外傳7月份將降到第4類理賠金額被壓地,確診者是不是應趕在6月底前取得證明?
A:民眾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因時間經過而受影響;另外,金管會強調「保險理賠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理賠條件即已成就」。

Q3:產險公司為求降低損失,是不是會更仔細動用契約條款審核民眾的理賠申請,如果發生爭議怎麼辦?
A: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理賠事宜,並安排專人提供防疫保險商品相關諮詢及爭議處理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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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壽險公會已就民眾申請理賠常見問題提供問答集,並適時作通案性說明,另刻正針對快篩陽性確診等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就個案爭議部分,已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至於外界指出,金管會隨著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要求業者放寬理賠條件,金管會表示,絕沒有要求,之所以協調保險公司就居家照護在有醫療行為之前提下,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以及以數位健康證明取代醫師診斷證明書作為理賠證明文件,都是基於契約精神、兼顧醫院量能,且在合於保險契約約定。

金管會強調,會密切關注保險業財務健全與營運穩定,並已要求業者就承作防疫保單辦理情形及對財務之影響,提報董事會報告,以利董事會瞭解並掌握公司經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