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選「3+4」防疫險賠嗎?  各家產險規則不一、金管會喊賠

▲▼快篩實名制 民眾排隊等待購買 排隊一小時後買到的民眾 藥局張貼今日售完公告。(圖/記者屠惠剛攝)

▲自選「3+4」隔離防疫險給不給賠,產險業各有主張。(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0+7」新制今(17)日上路,各界關注維持「3+4」隔離的民眾防疫險到底能不能理賠?對此,金管會表示,原則上當然要理賠,因為符合防治法第48條規定,只要收到衛生主管單位開的隔離通知書就可以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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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官員指出,雖然有提出「7+0新制」,但指揮中心原則仍是以「3+4居家隔離政策為主」,多數防疫險都有明確註明須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現在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都有符合48條規定,「當然要理賠」。

但各家產險業者對理賠依據主張不一。

有的人要檢查小黃卡,民眾若符合「0+7」條件,卻選擇勾選「3+4」隔離,等於是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防疫險將不予理賠隔離補償。

另有產險業者認為,若符合「0+7」卻選「3+4」確實是故意行為,但還是以產險公會對外公布理賠指引在依循指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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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業者指出,實務做法都是看單據,「拿出隔離通知書就會啟動理賠」,所以,目前打滿3劑,但因家人確診被填報而選擇「3+4」方案者,理應都會拿到隔離通知書,就以此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