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居家照護「用藥才能賠」? 金管會主委:未拍板、給保險公會決定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記者陳依旻攝)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快篩陽確診理賠本週上路,如果是輕症選擇居家照護防疫險怎麼賠?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23)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前受訪時表示,若民眾維持3+4、有醫療行為就得理賠,但金管會並未拍板用藥才能賠,這由公會在決定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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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牧指出,輕症居家照護可以理賠,但須醫療行為,而醫療行為由衛福部所界定;至於用藥內容,這是公會在決定理賠指引,金管會才去了解公會立場,「並非由金管會直接拍板定案,金管會也沒有說用藥才是醫療行為」,但若民眾維持「3+4」就要理賠。

「原本居家照顧理論上不賠。」黃天牧說明,居家照護這名詞是4月8日政策調整後才出現,其實,依照保單契約這不在契約裡,但如果保戶堅持住院就違背政府降低醫療量能美意,所以才討論有在家類似醫療行為得以理賠也予以理賠。

至於金管會如何認定重複投保?只要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發生事故合乎保單理賠條款就要理賠,但「核保」過程中他篩選是保險業的政策,所以沒問題。

外傳金管會因理賠認定和衛福部內鬨,他說,站在政務官立場持審慎態度,一切以防疫政策為主,所以,並不代表沒被知會最後流程,後續產險公會會看防疫政策再去判斷理賠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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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業面臨理賠壓力,金管會已要求壓力測試,外界也關心,哪一家業者有通過,保險公司本就會對風險做判斷,現階段是疫情造成民眾強烈需求,病毒變化傳播力強得估計賠多少已請保險公司精算,壓力測試沒有期限,但業者會隨時更新他們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