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再轉彎!家長陪同隔離符合「1條件」 非密切接觸者也會賠

▲▼行人,路人,口罩,流感,防疫,小朋友,小孩,兒童,家長,親子,假日,休憩,兒童安全,散步,出遊。(圖/記者李毓康攝)

▲家長陪同隔離賠不賠爭議綿延。(圖/路透社)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家長陪同隔離」防疫險理賠有變數!金管會主委今(23)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備詢時指出,若家長收到的隔離通知書是衛生署授權給學校核發,且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保戶雖不是直接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但主管機關認為有隔離必要,那產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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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險理賠之亂」亂到現在,光是家長陪同隔離話題就吵不完,很多小孩因班上有同學確診被匡列要居家隔離,依照兒少法規定,可有一位家長自願陪同,而這位家長的名單會向衛生局申報。

但因家長是陪同隔離,屬於密切接觸者的家屬,防疫保單不理賠引發爭議,金管會日前強調因為不是密切接觸者,所以不賠,引家長、業務員納悶,明明他們收到的隔離單上,都有提到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那為什麼不能賠?

立委高嘉瑜今日在立法院上質詢時再提居家陪同隔離賠不賠,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之前家長拿的隔離單上面的條款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也就是「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也就是小孩在確診情況下,家長陪同才會賠,如果小孩沒有確診,就不賠。

但現行若家長收到的隔離通知書是衛生署授權給學校「核發」,且通知單上面註明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保戶因為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而主管機關認為有隔離必要」,那產險業者就要賠;至於保險業者收到理賠申請,會不會進一步查核家長小孩是不是有確診,家長是不是屬於「密切接觸者」的事實,金管會保險局官員強調,隔離單已明確載明有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就需按照契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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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防疫險還有100萬件在途保單,但都卡在富邦手上,立委高嘉瑜關心,有沒有辦法在2個月內要求核保,黃天牧強調,老早就要求金管會盡快,但如果要訂時間就要個別了解。

高嘉瑜指出,富邦前幾次反悔拒保,近幾次又以重複投保為由發簡訊婉拒成保,讓大家不能接受,問金管會態度如何,黃天牧指出,如果已收錢就要核保,如果還沒扣款,公司有權主張核保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