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理賠眉角多 產險公會指引出爐!

▲富邦人壽獲准試辦視訊投保。(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防疫保單理賠指引」今日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產險公會「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千呼萬喚始今(24)日出爐!但在確診者「住院日額給付」仍堅持保戶若因醫療院所滿載無法入院治療,需看隔離通知書跟診斷證明;對此,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的是實際住院,居家照護理賠指引還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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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產險公會研擬的「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

首先,隔離理賠方面,指引明訂,因契約約定的法定傳染病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接受隔離處置者,保險人依保單條款約定,可獲定額給付的隔離補償保險金。

另外,針對「0+7」已上路,指引也強調,如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且已接種完3劑疫苗,若保戶提供隔離通知書且有隔離事實,產險業者應認定符合隔離保險金給付條件。

其次,確診理賠金,確診者如果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代替醫療診斷書,會先進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真偽查驗,必要時會查核或請保戶提供其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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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住院理賠,確診者若因醫療滿載無法入院治療,而在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等地治療「視同住院」,但須檢視有無檢附診斷證明書與隔離通知;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強調,「這是指實際住院的情形」,居家照護的指引還在研議中。

產險公會指出,該項指引內容是經發行防疫保單的產險公司,委派理賠單位權責主管共同討論,針對通案性質問題,作成例示建議;這份指引經常務理監事會准予核備後,依程序陳報主管機關,考量各公司保單契約條款各異,對於未作成通案建議部分,將請各公司依據保險契約精神、公平待客原則,衡酌各項因素妥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