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藝文體育活動」免徵娛樂稅 財長:半年內評估可行性!

▲財政部長蘇建榮。(圖/記者陳依旻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多位立委提案修改《娛樂稅法》,希望將娛樂稅課徵項目排除藝文及體育活動,否則會違反政府在疫情期間鼓勵民眾多多看表演的初衷,針對是否免徵娛樂稅,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回覆,會在半年內評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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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過去統計,近10年娛樂稅主要稅源中,以高爾夫球為大宗,占比2成以上;其次,是KTV、電動玩具,近年娃娃機則異軍突起,占比逐漸上升,另外偶有因為國內外巨星舉行大型演唱會,而使當年度職業表演占比躍升。

但據了解,全台僅北市依級距課娛樂稅,稅率從2.5%到10%,其他縣市都是10%,但法定卻把稅率訂在30%到60%。因此,多位立委分別提案,認為現行娛樂稅課徵不合時宜,提案修正娛樂稅法,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課稅項目,包含電影、職業性說唱、高爾夫球場等。

立委賴士葆質詢時指出,消費者看電影、藝文表演等都是要課徵娛樂稅,但因為疫情,政府推藝FUN券鼓勵民眾看表演,還要娛樂稅不是很矛盾?且娛樂稅要課徵30%到60%是重稅;蘇建榮答,雖然法定稅率很高,但很少超過10%。

賴士葆再問,既然地方政府稅率訂很低,那何不乾脆把上限往下調?蘇建榮指出,可以綜合來考量,但涉及整體稅制調整,內部要評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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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賴士葆,林楚茵也認為,可免徵娛樂稅,因為會違反鼓勵文創的初衷。蘇建榮坦言,娛樂稅有些項目確實不合時宜,但整體來說「會在半年內思考相關稅賦的走向,涉及地方稅收都會通盤考量」。

林楚茵強調,她可以理解「一個稅刪除要加回來不容易」,但建議可邀請各地方政府商討稅的必要性,因為多數藝文活動都舉辦在台北市比較多,如果說台北市都可以免徵,那其他地方收入比例就會更低,希望盡快商討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