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個月升組長「薪水突被扣5千元」!老闆吐3字理由 網勸快逃

SKYPE、上班族、電腦。(圖/記者陳俊宏攝)

▲原PO工作半年升組長。(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職場上努力工作,把最好的一面拿出來,就是希望可以獲得主管的賞識,升官加薪,這名女網友就表示,剛到新公司做滿半年,老闆就升她為組長,因此每個月薪資會多出一筆獎金,當時說好是5000元,但是這個月領錢時,卻發現老闆沒有加薪,她詢問之後,老闆淡淡說了3個字,讓她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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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上發文,「第一次遇到這麼爛的公司」,目前就職7個月,分享三件讓她感到疑惑的事情,第一點是,滿半年的3天特休,公司卻說「依照勞基法,是由公司決定特休是什麼時候休」,但她根本沒聽過這樣的說法,不過他很少請假,因此打算等之後轉成獎金領現金。

第二點是,上個月因為結膜炎請假2小時去看醫生,結果被扣了全勤,「這是合理的嗎?」她接著說第三件事情,上個月就職滿6個月,老闆升他為某部門的組長,「所以每個月會有獎金的部分,當時說法是5000元的獎金」,但她這個月領錢時,發現老闆沒有依照承諾多給5千元的獎金,她詢問老闆,得到的答案卻是「扣完了」,她滿臉問號,「完全沒有說扣什麼」。

▲老闆當初答應會給5千元獎金。(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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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們表示,「特休的部分公司在唬妳」、「記住有全勤的通常都不是什麼好公司」、「獎金的事聽聽就好,那是多的,用講的大家都很會,不給一堆理由妳也拿他沒轍,做好自己份內,不要多做了」、「這完全違法,要扣錢須有事情的明確規定,不能資方隱瞞隨意亂扣」。

根據勞基法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即使員工犯錯,根據勞基法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在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還沒確定前,雇主也不能擅自扣薪水作為違約金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