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人確診有補助「最高領6707元」!8QA秒懂申請條件、資格限制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勞動部日前放寬勞保規定。(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疫情持續升溫,勞動部日前放寬規定,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居家照護」的隔離期間,只要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可依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5項相關QA,提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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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確診者進行居家照護,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嗎?

確診COVID-19的勞保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皆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Q2:勞工居家照護要請領傷病給付條件為何?

第一是必須「確診」,第二是不能工作,第三是雇主未給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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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雇主給予的薪資是可以與勞保給付做抵充,如勞工有申請傷病給付,雇主可以要求返還給予的薪資。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請普通傷病假,30日內工資折半,其領勞工保險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充之,換句話來說勞工保險給付不足半薪時雇主要補足半薪,但只要勞工保險給付有足夠,雇主就可以不用再給予半薪資,勞工請病假就是只能拿半薪,並不是雇主給5成薪,勞保還可以請5成薪加起來,拿到全薪。

Q3:勞保傷病給付可領多少錢?

一、普通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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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以事故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計算,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發給至出院日止,以6個月為限。依據勞保局網站試算,以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居家照護10天,自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5343元。

若依111年5月7日修正後居家照護指引,111年5月8日起確診之個案居家照護縮短為7天,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居家照護7天,自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45800÷30)×50%×4≒3053,因此最高可領到3053元。

二、 職業傷病給付

若是因公確診無法工作,雇主仍須給全薪,且同時還可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拉高至7萬2800元,但由於本法自今年5月1日才實施,因此前5個月的最高投保薪資仍為4萬5800元,這1個月才拉高至7萬2800元,因此最高投保薪資為(45800X5)+(72800X1)/6=50300,試算下來最高可領6707元。

▲確診勞保傷病給付。(圖/記者廖婕妤製表)

Q4.申請傷病給付應準備什麼文件、資料?

備妥「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正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Q5: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時間限制為何?

領取傷病給付的請求權,自可以請領的當天起,不能超過5年請領時效;而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所發生的傷病,在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仍可享有請領傷病給付的權利。

Q6:勞工確診要怎麼請假、可以請什麼假?

一、特休假:雇主應發給全薪,且雇主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發放。

二、普通傷病假:雇主應支付半薪,但要注意的是,普通傷病假又分為「未住院傷病假」及「住院傷病假」,若是未住院,一年內不能超過30天,但目前輕症多採居家照護,該病假天數恐會不敷使用。

勞動部特別發布解釋令,確診勞工不論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在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者,請假天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能扣全勤獎金。

三、事假: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另外,若勞工因為工作因素確診,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不得扣全勤獎金,且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確診勞工假別薪資。(圖/記者廖婕妤製表)

Q7:居家照護期間,取得部分薪資也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嗎?

勞保局表示,不論請哪一種假別,只要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給原有薪資,就不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不過在在一般情況下,確診者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休,皆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普通傷病假」只給半薪,沒有獲得原本該有的完整薪資,因此可以請領;「事假」因為不給薪,所以一定可以請領傷病給付。

至於「特休假」,雖然可以領到全薪,但勞保局指出,由於特休假是特別給勞工的福利,雖然可領全薪,但如果因為確診而用光了,對於勞工來說也是一筆損失,因此同樣可以請領傷病給付。

Q8.被保險人未確診,但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期間,可否請領傷病給付?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因為沒有確診,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只能請領防疫補償金;若是居家隔離者隔離後確診,除了防疫補償金,也可以另外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但前提一樣是沒有領到薪水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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