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出勤薪資這樣算! 雇主不給薪最高罰100萬

▲▼端午節將至,賣肉粽的店家加緊趕工。(圖/記者謝盛帆攝)

▲端午節當天上班可拿雙倍薪水。(示意圖/記者謝盛帆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端午連假到來,不少勞工可以休假,但也有勞工必須出勤上班,勞動部提醒,端午節為法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若是勞工同意上班,工資應該加倍發給,若雇主違法《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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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連假出勤薪水這樣算。(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表示,若事業單位屬於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的出勤模式,雇主應依以下方式給薪。以月薪3萬6000元,推算平日出勤8小時,每小時工資150元試算:

端午節(6/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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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當日為「國定假日」,勞工出勤8小時以內,工資應加倍發給,因此,若這天出勤8小時,除了原先的月薪外,雇主應額外再加給150元x8小時=1200元。若出勤超過8小時,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連假第二天(6/4,星期六)

這天為「休息日」,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給付加班費。若這天出勤8小時,除了原先的月薪外,雇主應額外再加給(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連假最後一天(6/5,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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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為「例假日」,如果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出勤。

勞動部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若勞工同意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若違反規定,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