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陸資太陽能廠模組「洗產地」輸台 經部:違法廢止電業執照

▲蔡政府力拚能源轉型,積極建設太陽光電設施。(圖/台電提供)

▲蔡政府力拚能源轉型,積極建設太陽光電設施。(圖/台電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是全球既定的發展方向,太陽光電位居重要角色。經濟部今(18)日表示,目前陸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進口,將協同海關嚴查,防止陸資太陽能廠透過東南亞「洗產地」進口;另外,國內光電案場如有違法使用者,經舉發也將廢止同意備案及電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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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市場供電缺口,經濟部訂定再生能源發電目標,修正2026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的政策目標,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20GW、離岸風電達5.6GW的目標;屆時,國內燃煤發電占比將達50%,天然氣及再生能源則各占30%、20%。

太陽光電為國內能源轉型重中之重,但近來傳出業者將中國大陸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透過第三地進口國內;對此,經濟部表示,已責成國貿局修正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之輸入規定,規範進口模組應檢附電池非中國大陸製佐證文件供海關查驗。

官員指出,經濟部也將透過駐外單位實地查廠,掌握當地設廠事實及其產能,並將持續關注國際調查中國大陸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動態,據以提供高風險廠商名單予海關加強查驗。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國內太陽光電案場如經發現採用中國大陸製模組及電池時,將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要求限期改善,並通知台電公司暫停電能躉購。逾期未改善或改善不完全時,得廢止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及電業執照,以嚇阻心存僥倖的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