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住50萬的月子中心 女友開「結婚3條件」!他怒:羞辱人還占便宜

▲婚戒,結婚,新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友開出結婚3條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結婚是一件大事,有些人會簽婚前契約,以保障婚後權益,一名男網友表示,向25歲的女友求婚,對方要求他簽婚前契約,雖然不必買房,但因為年薪比女友多,日常生活費、吃飯錢都由他支付,女友還要求生孩子後,要住月費50萬元的月子中心,而且小孩要跟母姓,這些條件都讓原PO很生氣,直呼「羞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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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Dcard出社會」分享一篇過去熱議的文章,28歲的原PO提到,他的年薪80多萬元,女友則是40萬元出頭,平時約會都是他請客,房租也是他一人負擔。某天他詢問女友結婚意願,怎料女友竟拿出婚前契約要他簽名。

其內容有3點要求,第一點是要住50萬元的月子中心,而且孩子須母姓;第二點則是,男方不用買房,因為女友的爸媽有給一間房,但婚後要跟女友爸媽一起住,「而且因為她買房了,所以我要負責生活費用,大概就是吃飯和水電網路,其他衣服娛樂化妝品,她會自己花錢」;第三點則是夫妻財產分開。

原PO進一步指出,女友之所以要求財產分開,是因為對方爸媽給了她不少股票,「每年股利所得就超過我的薪水了,現在我終於知道,為何賺那麼少,她還卻那麼敢花了 」,看完這些內容,原PO無法接受,忍不住抱怨,「總覺得很羞辱人,而且占盡便宜」。

▲原PO無法接受女友開出的條件。(圖/翻攝自臉書Dcard 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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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這些條件都沒問題,不解原PO為何不能接受,「她都給房子了,50萬的月子中心就忍一下吧」、「不用你買房,出月子中心錢、負擔家用好像挺合理的啊」、「有房子的前提下,出高級月子費用好像也還行」、「有錢又年輕,你不願意還有很多人願意的」。

不過也有網友替原PO叫屈,「覺得不舒服就別結婚了,三觀不一樣」、「這樣是古代的入贅吧?孩子跟她姓,跟她父母同住,那全部都應該她自己付吧」、「你要想的是現在這樣,以後結婚會不會壓榨你」。還有網友提到,女方房子、財產都是她自己的,如果未來離婚了,男方什麼都沒有,「除非女方爸媽買的房子掛男方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