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還沒一撇就對外宣傳! 台新金、新光金各吃10萬罰單

▲新光金,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圖/新光金提供)

▲台新金、新光金各吃10萬罰單。(資料照/新光金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新光金( 2888 )跟台新金( 2887 )因違反重大訊息規定,各自被證交所挨罰10萬元,有外界指出,可能是兩家金控在雙方合併還未確定之前,就主動對外宣布併購訊息因而被緊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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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台新金先前均對外公告有關合併的消息,先是新光金在5月20日董事會通過,成立研究與台新金或其他金控合併可行性的研究小組。

台新金則在6月2日董事會決議成立合併研究委員會,積極評估與新光金合併的可能性,由於提示太明顯,引發市場關注,且新光金一度成交量爆逾20萬張,讓外界猜想這可能是讓兩家金控被主管機關盯上的原因。

根據證交所今日公告,台新金6月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啟動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之可行性評估」重大訊息乙案,經查其重訊內容涉有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文字之描述及任意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

核有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之情事,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台新金控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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