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加速建置享獎勵費率 經部鼓勵光電案場設儲能系統

▲經濟部祭獎勵措施加速太陽光電的建置。(圖/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祭獎勵措施加速太陽光電的建置。(圖/經濟部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蔡政府力拚2025非核家園,祭獎勵加速太陽光電設置。經濟部今(28)日表示,為因應原物料價格波動與缺工缺料影響,對於增設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一定條件之下,若在1年半內完工,額外費率最高每度新台幣0.1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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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鼓勵太陽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經濟部今日同步發佈「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11 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鼓勵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希望讓太陽光電在白天生產的電能,也能於夜間利用,以期有效舒緩夜尖峰供電。

經濟部指出,為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及務實反映國內推動需求,經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後,將修正108、110及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針對太陽光電費率進行調整。

依據規劃,官方增訂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針對110及111年度之裝置容量10MW以上、及5-10MW併聯69kV以上供電線路且有設置或共用升壓站者,規定於取得籌設許可後,21個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每度0.0538元,或18個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每度0.1075元。

為鼓勵太陽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設置,經濟部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的躉購費率。儲能系統需於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將日間太陽光所發電力儲存至儲能系統後,於台電公司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內,將電能輸出到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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