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簽訂 金管會:儘速落實開放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海基、海協兩會21日已在上海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金管會表示,陸方在保險業、銀行業及證券期貨業分別對我方作出1項、6項及8項開放承諾,我方則分別有1項、4項及4項的開放承諾;另外在會計、審計方面,陸方對我方亦有3項開放承諾,金管會也將儘速落實雙方的開放承諾。

金管會指出,此次雙方金融服務業開放承諾內容,有助於雙方金融業進一步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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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除ECFA早收清單項目外,金管會此次也為台灣金融業爭取到更多較其他WTO會員進入大陸市場的優惠條件,有助台灣金融業者擴大對大陸市場的布局及業務經營,同時,可提供台商更便利的金融服務。

至於提高陸銀參股比例方面,金管會認為,應有助雙方建立策略聯盟,有利國銀拓展大陸市場以及厚植台灣銀行資本。

在銀行方面,陸方對台灣銀行在大陸地區福建省的分行,承諾開放設立較其他WTO會員優惠的同省異地支行,同時,放寬國銀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台資企業範圍,並開放大陸商業銀 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時,可以投資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產品等。另外,陸方亦承諾台灣銀行業者可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並支持兩岸銀行業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

至於台灣對大陸讓利部分,金管會考量市場發展需要、兼顧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經營權的穩定下,以差異化方式提高陸銀來台參股投資之比率,並取消陸銀來台的OECD條件,並可增設分行,另外,大陸銀聯公司得申請來台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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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券方面,陸方承諾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台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且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各設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且台資合併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此外,在金融改革試驗區內各設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台資合併持股比例不超過49%,且取消大陸單一股東須持股49%的限制。

其中,金證會同意將「積極考慮」台灣金融業者需求,以RQFII方式投資大陸。於此次開放項目中,已確立「允許」台資金融機構以RQFII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將有助於提升台資金融機構人民幣計價商品的競爭力,進一步推展兩岸特色金融業務。

至於開放項目實施的確切日期,依據協議,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有關附件承諾事項則應於該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金管會表示,將配合國內相關程序及規定,儘速落實雙方的開放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