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財源 台電: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

▲台電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業務。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台電日前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會中通過於公司章程第2條增列「第一類電信事業」,未來將跨足光纖電路出租業務,創造新的營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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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股東常會由董事長黃重球主持,辦理董事改選,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董事名額中置獨立董事3人,組成審計委員會,代替監察人。

台電表示,除透過土地資產活化增加收益,台電依據電業法及電信法「專用電信」相關規定,於全台建立綿密的光纖網路,在不影響電力調度與供電安全等前提下,打算將備用光纖予以分割,逐步推動光纖電路出租業務。

台電指出,依據101年度自編決算結果,收入總額為5,527億元,支出總額為6,147億元,收支相抵後,稅前純損620.69億元,稅後純損757.86億元,至101年底累積虧損共1,935億元,留待以後年度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