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勞退可緩繳6個月「免滯納金」 7/11開放申請

▲勞保局。(圖/記者廖婕妤攝)

▲勞退、勞保、職保及就保可緩繳半年。(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仍尚未趨緩,勞動部宣布,疫情期間受到影響的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自7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3日止,可向勞保局申請今年5月至10月勞、勞職、就保保險費及雇主提繳的勞工退休金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至於雇主已扣收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仍應正常依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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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說明,今年緩繳協助措施適用對象為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產業或事業,以及受影響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經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的投保單位。

勞保局表示,本次申請緩繳的投保單位可於申請期間至勞保局網站申請,或填寫申請書,以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填寫申請書經由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

另外,申請緩繳如經核准,自寬限期滿日起算,可以延後半年繳納,且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勞保局提醒,辦理緩繳前已繳納的勞保、職保、就保保險費,以及雇主提繳的勞工退休金,就不能改申請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