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企業專網草案出爐 效期10年、只需負擔頻率使用費

▲▼NCC副主委翁伯宗、委員鄧惟中10日帶隊參訪高雄梓官區久陽精密公司及台南市永康區龍鋒企業公司,實地了解我國工廠建置導入5G專網現況及應用情形(圖/記者陳世昌攝)

▲NCC13日通過5G企業專網辦法草案(企業專網應用示意圖/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通傳會)13日通過《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也就是一般通稱的5G企業專網辦法,政府將指配特定頻段(4.8-4.9GHz)作為企業專網頻譜,申請案一律採書面審議、獲許可者效期10年,且只需負擔頻率使用費。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企業專網即日起供各界申請進行場域實驗,並於110年至111年間擇期開放執照申請。

NCC射頻與資源管理處處副處長牛信仁補充說明,企業專網以鼓勵創新角度為主,非為經營目的;不論是政府或民間單位,只要符合資格都可申請。


▲高雄梓官區久陽精密公司導入5G專網應用(資料照片/記者陳世昌攝)

NCC指出,企業專網規定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為供本身業務使用,使用期限10年,布建專屬運作網路,但在頻段、資格、用途、干擾協調、審驗、資通安全等,與既有專用電信網路有所差異,為降低管制密度,鼓勵我國企業申請5G企業專網,在確保頻率使用效率同時,本草案兼顧垂直應用場域創新應用發展。

NCC表示,本草案主要用於規範行政院預定110年至111年間擇期開放執照申請的企業專網,草案包含籌設申請、網路設置申請、電臺管理、頻率使用證明核換發等管理事項。草案將預告60日,徵詢各界意見,並於期間辦理公開說明會。


▲5G企業專網需負擔頻率使用費(圖/翻攝NCC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