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紫光未申請「罰款最高可達2500萬」 鴻海回應了!

▲鴻海集團董事長劉揚偉。(資料照/鴻海提供)

▲鴻海集團董事長劉揚偉。(資料照/鴻海提供)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鴻海集團(2317)砸人民幣53.8億元(約合新台幣239.8億元)擬投資紫光集團,外媒路透社報導指出,台灣政府認為,投資事實已發生,鴻海恐吃下高達2500萬的罰款;對此,鴻海於今(15)日延續昨天重訊聲明:「近期本公司將依規定向投審會遞送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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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於昨(14)日宣布,透過大陸地區投資事業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轉投資的「興微基金」,砸人民幣53.8億元(約合新台幣239.8億元)間接投資有中國「半導體國家隊」之稱的紫光集團。外媒路透社報導稱,台灣政府認為,投資事實已發生,違反事前申請的規定,可能對鴻海處以最高新台幣2,500萬元的罰金。

據了解,紫光集團為中國大陸領先的數字科技企業,營業項目包括集成電路設計、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鴻海昨日重訊指出,這次投資目的是財務投資,並透露近期本公司將再次依規定向投審會遞送申請文件。

依照法規,未事前申請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核准,依法可罰5萬至2500萬元。但經濟部表示,此案尚未確定開罰金額,不見得會罰到2500萬元,目前都是外媒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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