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紙(1905)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發言時間 102/06/2517:41:36
發言人 林谷豐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257940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清雄、邱秀瑩、黃鯤雄、彭振洋
董事瑞鵬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谷豐、黃志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會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清雄、邱秀瑩、黃鯤雄、彭振洋
董事瑞鵬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谷豐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清雄 廣東鼎豐紙業公司董事長
肇慶鼎豐林業公司董事長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秀瑩 永豐餘造紙(揚州)公司董事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鯤雄 廣東鼎豐紙業公司董事
肇慶鼎豐林業公司董事
董事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振洋 廣東鼎豐紙業公司董事
肇慶鼎豐林業公司董事
江陰永豐餘造紙公司董事
深圳市經綸紙品公司董事長
華豐紙業(香港)公司董事
董事瑞鵬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谷豐 肇慶鼎豐林業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永豐餘造紙(揚州)公司:江蘇省揚州經濟開發區春江路168號
江陰永豐餘造紙公司:江蘇省江陰市澄江鎮通江南路258號
深圳市經綸紙品公司: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彩虹大廈21E
華豐紙業(香港)公司:香港新界沙田火炭禾穗街22-28號沙田工業大廈2F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紙漿及紙製品之產銷業務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苗木之培育及銷售、造林、伐木及林木之銷售、加工
江陰永豐餘造紙公司:各種紙張、紙板之生產、加工及銷售
深圳市經綸紙品公司:紙品銷售暨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華豐紙業(香港)公司:各種紙製品之買賣、印刷及銷售,有關紙業及附帶事業之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及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60%之子公司並採權益
法認列投資收益。江陰永豐餘造紙、深圳市經綸紙品及華豐紙業(香港)公司為母公
司相同之公司對本公司無任何財務業務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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