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事件二大廠達成和解 統一獲頂新賠償1.7億元將用於公益

▲統一企業集團總部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鹽行,為台南幫的領頭企業之一。(圖/統一提供)

▲統一企業集團總部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鹽行,為台南幫的領頭企業之一。(圖/統一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受到頂新公司油品事件影響,統一企業今(4)日公告,當年統一、統清及統一超受波及,部分產品須預防性下架,造成商譽及業務重大損害,已與頂新集團達成和解,賠償金額達1.7億元,後續將投入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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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今日發佈重大訊息公告,受頂新油品事件波及,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並追訴不法責任,統清股份有限公司乃委託律師對於頂新公司及相關人員等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審理中。

統一表示,本件民事求償事件(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205號),係本公司及統清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等受害公司於民國105年間委託律師向彰化地方法院對頂新公司及相關人員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之民事案件。

因本案事證龐雜,業經法院審理多年,惟如欲審理終結恐仍曠日廢時,法院勸諭兩造和解,經審酌雙方均有息訟止紛之誠意,被告等並願誠心填補本公司及其他共同原告之直接損害部分並作出賠償以示歉意。

統一表示,參考委任律師之專業法律意見,在兼顧實體損害填補與節約司法資源之考量下,接受法院之建議,於今日以總賠償金額新台幣1.7億元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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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表示,將依先前對社會大眾之承諾,將所得之賠償金於扣除相關訴訟之法院訴訟費用及處理成本後,規劃全部投入於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