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614:04:47
發言人 白錦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62191#103
主旨 :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26
2.公司名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2/06/25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於102/06/25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1,339,570,31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133,957,031股,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18,710,940元,現
金減資比率25%。
(二)減資基準日及相關細節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三)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
(四)如貴債權人對於上項減資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
司表示異議,書面異議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96號3樓黑松股份有限公司收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