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撤回對財政部彰銀經營權訴訟! 7年爭端畫休止符

▲▼台新金控總部大樓外觀。(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新金舉行重訊記者會,對彰銀訴訟案進一步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珍儀/綜合報導

台新金控(2887)舉行重訊記者會,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今日指出,從高院撤回「確認彰銀經營權訴訟案」,7年紛爭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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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台新金以每股26.12元、總得標金額365.68億元標下彰銀特別股股權22.55%,當年台新取得8席董事、3席監察人,董事會席次過半,彰銀成為台新金子公司。

財政部在2014年彰銀董事席次改選中一舉拿下6席席次,大勝台新金,由公股拿回彰銀董事長指派權,台新金因喪失彰銀經營權,台新金針對彰銀案對財政部採取民事訴訟、聲請假處分以及監察院陳情方式陳情三面向來進行。

此訴訟案經一、二審到更一審,但後來台新金後為了併購保德信人壽,承諾金管會將在6年內賣出彰銀持股,讓出彰銀經營權,且台新多次申報轉讓彰銀持股,惟狀告財政部一案懸而未解,今日重大訊息台新宣布撤回對財政部的訴訟。

▲台新金「彰銀案」。(圖/記者吳珍儀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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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台新金、財政部雙方共同聲明:

台新金控與財政部於103年12月間就彰銀經營權爭議所生之訴訟案,在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費心竭力協調下,獲得圓滿之結果。雙方已達成解決爭端之共識,並由台新金控向法院撤回訴訟。

台新金控於94年挹注365億元增資彰銀,使彰銀得以大幅轉銷呆帳,優化財務結構,大幅改善彰銀體質。財政部肯定台新金控於經營彰銀9年(94年至103年)期間,以其經營團隊提升彰銀業績、強化公司治理、增加股東獲利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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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自104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台新金控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持續提升彰銀績效,7年間淨值增加522億元,達1,714億元,進一步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

基於互利共榮、往來互惠與善意之態度,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於符合法制之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雙方願樂觀其成。

本件重大訴訟之和平圓滿落幕,已為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之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同感欣慰,謹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及所有參與成員之努力致上最大的敬意及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