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醫「妨害秘密」案獲判無罪!帆宣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均遭駁回

▲拉法醫。(圖/記者吳康瑋攝)

▲拉法醫。(圖/記者吳康瑋攝)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檢測試劑廠拉法醫(6848)指出,台北地方昨(26)日公告判決書顯示,廠務工程設備廠帆宣(6196)日前以「妨害秘密」等理由對拉法醫提告,而拉法醫於昨日獲悉地方法院已給出無罪宣判,立即發重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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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醫指出,原告帆宣公司與拉法醫(6848)及拉法醫(6848)旗下員工之間有關妨害秘密等案件,於111年8月26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宣判無罪,經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已詳細記載。

據台北地方法院公告之內容顯示,原告帆宣公司於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妨害秘密等案件內,對王耀宗、林俊良、振藤精密有限公司、陳彥良、徐佳益、拉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為被告)等提起告訴均已遭駁回,宣判被告拉法醫等均無罪。

拉法醫指出,本公司及員工均無罪,帆宣公司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遭駁回,惟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收到本案判決書後如有不服,當事人得於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提出上訴,而此案對公司財務業務,均無影響。

帆宣與拉法醫近期爭議不斷,雖然拉法醫這次獲得法院下達之無罪判決,但在另一件與帆宣的訴訟中,就沒這麼幸運了,據法院公告顯示,帆宣於109年4月20日也曾向臺北地方法院對拉法醫提起民事訴訟,主因是對雙方給付貨款存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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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拉法醫去(110)年12月接獲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要求拉法醫(被告)給付帆宣(原告)新臺幣626.64萬元及遲延利息。針對這項判決結果,拉法醫深感不服,並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後續已請承辦律師在法定期間內(111年1月7日)提起上訴。目前尚未獲得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