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815:53:35
發言人 陳天慶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667115
主旨 : 代子公司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LTD(BVI)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
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第23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聯屬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945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8247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74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營運周轉而從事之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否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5028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000
5.計息方式:
按年利率2%訂息,到期一次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視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營運狀況,於借款期限內還清。
(2)日期:
借款日起一年內還清。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4281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3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