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下修持股上市櫃5%要申報 外媒:壽險公司尋求豁免披露

▲6家壽險公司捲入東元父子經營權之戰爭議落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壽險業者擔心頻繁披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提升股權透明度,金管會在今年年初預告將修改《證交法》,要求持有上市櫃、興櫃公司達5%股東就須立即申報且公告,惟今日外媒指出,至少有兩家大型壽險業者和勞退基金擔心新法實施後,易造成散戶跟進,市場波動加大,希望尋求豁免或減少對外公告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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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持股10%以上大股東,得自行向被投資公司申報,由被投資公司對外公告;金管會證期局這次修改《證交法》降低大量持股申報門檻,主要是被亞洲公司治理協會點名,股東揭露門檻僅剩台灣維持10%,為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準,因此比照各國大量持股申報門檻降到5%,並且預計將在這一屆立法院會議上通過此《證交法》修正案。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導,壽險公司、政府勞退基金等擔心修訂後的規則會導致頻繁披露,這可能會鼓勵散戶等投資者利用公告跟進買賣股票。

報導稱,現行規定,政府勞退基金和保險公司不得擁有單一上市公司股份超過 10% 。因此,他們實際上免於披露要求,因為他們的股份永遠不會超過當前 10% 的限制。

但一旦新法實施,過去要求在財報揭露持股5%,這次則擴及在重訊上,持股5%者每變動1%就需隨時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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