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藥業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遭證交所處以5萬元違約金

▲北極星藥業集團今掛牌上市。(圖/記者吳康瑋攝)

▲北極星藥業。(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證交所今日公告,北極星藥業-KY(6550)於111年9 月16日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遞交變更臨床試驗計畫書申請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0 款規定情事,惟北極星藥業-KY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 故處以新臺幣5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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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證交所也公告,宏旭-KY(2243)111年5月17日註銷部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乙案,經查遲至111年10月11日始辦理申報相關資訊,核有未依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2款及同條第1項第20款申報期限規定辦理之情事,故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