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獎勵節能減碳,民眾購買全新自用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政策,實施迄今已逾3年,部分民眾因不諳規定而有未能退稅或延緩退稅之情形,財政部整理幾項常見錯誤,來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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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情形及指引整理如下:
財政部提醒,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14日止,民眾可透過網路24小時線上申請,在家即可完成,不僅節省臨櫃時間及影印檢附文件成本,亦可隨時查詢審核進度,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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