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如興遭證交所開罰10萬元違約金

▲如興。(圖/取自如興官網)

▲如興又被證交所罰錢。(圖/取自如興官網)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牛仔褲代工廠如興(4414)再度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證交所開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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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指出,如興今年10月6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函洽,針對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訴請裁判解任翁紹華及張水江董事職務事件提出答辯狀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情事。

不過,由於事實發生日在10月6日,如興卻延遲至10月14日才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因此,遭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如興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