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行員監守自盜挪用客戶存款 金管會開罰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表示,臺灣土地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存在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違反銀行法規定,核處200萬元罰鍰,並命令該行解除該行員的職務。

金管會說明,土銀該名行員利用擔任某廟宇管理委員會會計兼出納職務,私自代客保管存摺,挪用存款790餘萬元,由於開戶過程及申請書的檢附未依該行內部規定辦理,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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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土銀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行解除該行員的職務。

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土銀該名行員挪用客戶存款超過790萬元,尚未補平金額仍有760萬元,未補平金額將由土銀負責,因此,客戶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