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擬告高虹安背信罪 經長:任職期間專利權應歸雇用人所有

▲經濟部長王美花。(圖/記者林淑慧攝)

▲經濟部長王美花。(圖/記者林淑慧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資策會擬對立法委員、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提出背信的刑事告訴,經濟部長王美花今(2)日表示,依據專利法規定,受聘期間的相關發明若申請專利,若無其他約定,其專利權利應歸雇用人所有,資策會後續將確認相關技術及權利的歸屬,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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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邀請經濟部長王美花及一級主管出席,唯高虹安與資策會之間的論文與兼職議題,仍是朝野立委關注焦點。

針對高虹安兼職爭議,經長王美花表示,須釐清相關的專利是否違反在受聘期間的專利權利的申請,即在高虹安任職期間的專利申請,其權利是否歸資策會所有,資策會要去檢視有無其權益需要維護之處,仍待資策會以專業判斷並行使自己的權益。

另外,外傳資策會除了將對高虹安提告違法兼職之外,也將提告高虹安的恩師、前資策會軟體技術研究院副院長洪毓祥;對此,經長王美花表示,對此問題還不清楚,尊重資策會的相關調查與為維護權益所採取的法律途徑。

王美花引述依據稍早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於立法院經委會的報告,指出資策會須先釐清相關的技術及研發成果,然後再去主張資策會的權益。媒體追問,如果高虹安未經過資策會同意,就將相關成果移轉給科智企業,是否涉及背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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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花指出,就專利法權利的歸屬,專利法上規定,受聘期間如果是職務上的發明,權利應歸雇用人所有,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如果不是職務上相關的發明,例如職務上是智慧研發,但申請專利是海事相關,與其職務並不相關者,才屬於非職務的發明,專利權才歸屬於個人,但因為從事某職務而產出相關的智慧成果,在專利法上若無特別約定,權益應歸於雇用人。

針對資策會循法律途徑,高虹安日前回應表示,已委任律師正式函覆,並指出民進黨為鞏固政權,用盡國家機器追殺她一人,浪費國家資源和人民納稅錢的是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