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淨值比指標 公會建議改攤銷後成本設算

▲防疫保單,壽險業,淨值,增資,金管會,產險,金融業,銀行,保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壽險淨值比指標,公會建議改攤銷後成本設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壽險業救淨值!壽險公會今(8)日召開會議討論改變淨值比指標,例如評價基礎採以攤銷後成本為評價基礎,以降低短期受升息影響等程度,體現壽險業的經營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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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公會表示,為減緩現行財報資產負債會計配比不一致之問題,建議於保險資本監理與財報表達仍可依不同目的予以區隔,故擬依「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4條有關淨值比率之但書規定,建議例如於評價基礎採以攤銷後成本為評價基礎,以降低短期受升息影響之程度,允當體現壽險業之經營體質。

公會指出,今年國際金融環境面臨歷史罕見之劇烈變動情勢,及考量美國聯準會(Fed)為抑制高通膨現仍處升息軌道,於政策確定轉向之前,預期未來金融市場持續震盪且具下檔風險,致壽險業淨值承壓,所以,公會近期建議主管機關未雨綢繆,超前準備因應措施,並提出「指定部分保險負債適用公允價值衡量」之建議案。

因考量現階段正處於接軌IFRS 17之過渡準備期,所提建議案雖為此過渡期間之暫行措施,但主管機關認為非依循IFRS 4或IFRS 17相關會計公報規範,恐降低與國際間之財務報表可比性及一致性,建議本會再行研議及審酌保險局回饋意見之後續處理,並評估另尋其他提案之可行性。

壽險公會強調,將於近日提供相關建議內容向保險局進行說明,此外,在面對現今變化快速多端之外在環境,亦將持續督促各會員公司秉持保護保戶權益並善盡社會責任,落實風險管理機制並即時研議因應對策,以永續發展為經營目標,進而發揮穩定金融市場及安定社會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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