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稽核員來台做正式稽核 肯定我有效履行國際海事公約責任

▲左上圖左起航港局局長葉協隆與IMO主任稽核員Cahit主持記者會;右上圖左起Leslie與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下圖為三位稽核員與葉協隆合影,右二為稽核員HANNAN(圖/記者張佩芬攝)

▲左上圖左起航港局局長葉協隆與IMO主任稽核員Cahit主持記者會;右上圖前排左起稽核員Leslie與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下圖為三位稽核員與葉協隆合影,右二為稽核員HANNAN。(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國際海事組織(IMO)的三位稽核員Cahit、Leslie、Hannan,今(14)日完成來台6天的III Code稽核,中午的閉幕會議上,主任稽核員Cahit宣布國際海事組織準法律文件履行章程實地稽核作業畫下完美的句點,並肯定我國有效履行國際海事公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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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自2016年起採取強制生效規定,我國是在2014年首度辦理自願性稽核,創下非IMO會員國申請自願稽核的首例;IMO在2016年首度派員來台做過稽核,今年是第二次。

三位由國際海事組織認可的正式稽核員依據國際海事組織對會員國稽核的標準程序,已針對我國海事管理制度實施全面性的檢視與稽核,稽核結果顯示我國有效履行國際海事公約責任,在內國法化、公權力行使、水文調查、氣象服務、搜救及海事調查等多個領域已建置系統並有具體成效。

航港局局長葉協隆表示,針對稽核員指出未來可持續精進的發現與觀察事項,航港局也會依照IMO III CODE規定擬定矯正行動計畫,持續偕同各有關單位進行持續改進及滾動檢討,共同確保我國海事管理系統持續精進,有效履行公約責任義務,達到同步世界先進國家的水準。

海事稽核是IMO為確保會員國有效履行公約責任,於近年推動的重要工作,初期是鼓勵各會員國自願參加,自2016年起改為強制生效規定,我國是在2014年首度辦理自願性稽核,創下非IMO會員國申請自願稽核的首例。此次是自2016年以來,我國第2次主動透過台加海事體系技術合作計畫,邀請IMO稽核員進行正式稽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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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稽核員在6天的稽核作業中,對於我國海事管理的各個面向展開實地稽核工作,除了與航港局、內政部、環保署、運安會、海洋委員會海保署、海巡署、國搜中心及台灣港務公司等多個單位進行業務會談查核外,也前往高雄港、台灣電子航行圖中心及基隆海岸電台實地考察港口國管制、電子海圖、海事通訊服務、危險品管理、港口收受設施、VTS等業務,在每個領域都進行了相當深入的探討。

我國雖非國際海事組織會員國,但仍比照會員國標準履行國際海事組織各項公約,確保IMO準法律文件的有效實施,落實船旗國、港口國及沿岸國的責任,正是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使我國國輪得以暢行國際無阻,同時確保無害通過我國沿海或靠泊我國國際港口的船舶,能夠獲取充足資訊並持續提供優質服務,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另一方面,海事稽核制度已由世界各港口國管制組織列為評估船舶風險的重要指標之一,後續我國會將正式的稽核成果報告透過台加海事技術合作備忘錄委由加拿大COMART遞交給IMO秘書長、東京備忘錄、巴黎備忘錄以及美國海岸巡防隊,並在3家國際海運期刊發布稽核成果,讓世界各國都知道台灣積極履行國際公約的努力,提升台灣航運的國際競爭力。

這次率隊稽核的主任稽核員Cahit表示,目前已經有160個國家完成稽核,但每一個國家都有再精進的空間,可以再做法源的強化。稽核團隊預計今年年底提出稽核報告初稿,航港局將在90天後提出矯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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