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通過 國發會龔明鑫:把最先進製程留在國內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圖/國發會提供)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圖/國發會提供)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7)日拍板通過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草案,對此,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針對這些最先進研發半導體,最高減稅25%,對最先進設備的使用,也可以部分抵稅,這些優惠鼓勵企業在台灣從事最先進的研發,將最先進製程留在國內,奠定台灣在半導體競爭上很重要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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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明鑫表示,現在世界上產業發展有幾個重大趨勢,是數位轉型還有淨零轉型,這2大轉型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半導體發展,工業移轉半導體也會變成重要的議題,全球對半導體的佈局跟期待都非常強烈,不僅是先進國家,包括美國提出晶片法案,也對中國祭出限制措施;日本、歐洲、德國等都提供現金補助或稅金優惠,來支撐可能吸引半導體產能上的重建。

龔明鑫指出,有很多開發中國家也開始佈局,整個半導體需求不僅是非常前瞻AIOT上面的需求,或高速晶片的情況,對於電動汽車的發展,還有AIOT的相關應用跟驅動IC,都是成熟製程就可以的,所以印度等開發中國家也開始佈局。

龔明鑫說,每個國家也提出很多類似晶片法案的優惠措施,來吸引半導體進駐,對台灣來講,台灣本身在製程技術上就領先全世界,我們要站穩這個利基,持續發揮這樣的優勢。

經濟部10月底在行政院會有報告半導體發展的策略及方向,龔明鑫說,當時院長有特別裁示,我們要提供相關措施,來支持這些先進半導體持續在台灣投資、營運,「《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草案,基本上是整個政策其中很重要的一環,針對這些最先進研發半導體部分,提供稅上的獎勵,從15%提升到25%,對最先進設備的使用,也可以部分抵稅,這些優惠鼓勵企業在台灣從事最先進的研發,也可對最先進設備採用使用,落實最先進製程留在國內,奠定台灣在半導體競爭上很重要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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