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電子(6287) 公告本公司減資變更登記完成暨換股作業計劃

發言時間 102/07/0916:41:07
發言人 范權奏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5770033-39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減資變更登記完成暨換股作業計劃
符合條款第36款
事實發生日102/07/09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2/06/2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2/07/0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一本公司102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936,912,14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93,691,214股(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158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02年6月28日為減資基準日,並於102年7月8日辦理實收
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三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102年第一季之財務報
表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本公司於102年4月增資8000萬元,
每股3.2元,共25,000,000股):
----------------實收資本額(元)--流通在外股數(股)---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102.3) 1,701,320,590 170,132,059 3.71
增資(102.4) 1,951,320,590 195,132,059 3.65
減資後(102.6) 1,014,408,450 101,440,845 7.01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減少資本新台幣
936,912,140元,銷除股份93,691,214股 (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158號
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為辦理102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三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195,132,059股(含私募普通股111,947,3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1,951,320,590元。
四本次減資新台幣936,912,140元,銷除股份93,691,214股
(含私募普通股53,750,710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資
比率為48.014259922%。
五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為101,440,845股
(含私募普通股58,196,6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
總金額為新台幣1,014,408,450元。
六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480.14259922股(即每仟股換發
519.8574007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
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退款該股東。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8月7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02年8月8日至102年8月21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8月11日(因適逢假日實際最後過戶日為:
102年8月9日)。
(4)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8月12日至102年8月21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2年8月16日。
(6)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民國102年8月22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即終止櫃檯買賣;本次換發新股票,
一律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
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
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
影印本乙份、印鑑卡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
,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並另行公告,且於
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一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計劃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6.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